知识:在景区意外身亡!导游,这些安全警钟你都提醒了吗?

时间:2016-04-24 15:22来源:商务贸易系 作者:林少华 点击:
导游警示。

导游警示

 

1.参加组团社旅游应当和旅行社签订有效旅游合同,注意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建议自觉投保旅游人身意外险。

 

2.抵达景区游览前,谨记导游交代的集合时间、地点、所乘游览车巴士车号。万一脱团,可手机联系或在集合地点等候导游返回寻找。

 

3.听当地导游有关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不擅自离开团队单独活动,晚上或自由活动期间外出应结伴同行。

 

4.不管是导游还是游客 ,都要严格遵守景区设置的安全提示或警示,“走路不观景,观景不走路”。

 

5.遇山路、险坡、湿滑道路等危险地段不可拥挤,前往险峻观光点时应充分考虑自身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或存侥幸心理。导游要提前和游客们说明情况, 对险峻项目应量力而行,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6.有山林的地方不要乱扔烟头和火种,不使用明火,更不要在山上野炊生火。(尽量不要在景区内吸烟,保护环境,提高自身素质。)

 

7.参加漂流、探险、蹦极、登山、缆车等危险性较大的旅游项目时,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做好防范工作。患有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患者以及孕妇、老人、小孩或残疾人等不宜参加与身体状况不相适应的旅游项目。导游要将相关情况与游客说明。防止发生意外。

 

8.搭乘快艇,漂流木筏,参加水上活动,请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并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导。遇超载、超员或其他异常时,千万不要乘坐,导游要及时提醒自己的游客,以防发生危险。

 

9.在海滨活动注意潮汐,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导游及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0.乘坐缆车及其他载人观光工具时,提醒游客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其他异常时,千万不要乘坐,以免发生危险。

 

11、提醒游客登山或参与活动中根据应自身身体状况进行,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以及自身身体无法适应的活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12、浏览期间游客应三两成群,不要独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的到来或打电话求救、求助,千万不要着急。自由活动期间游客不要走的太远。导游也要尽量掌握每位游客的动态。

 

13、在旅游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游客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有任何不确定的情况要第一时间咨询导游。(尽量不去距离远的、人烟稀少的地方。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最好不要单独行动。)

 

14、除特殊团队外,旅行社不安排赛车、赛马、攀岩、滑翔、探险性漂流、滑雪、下海、潜水、滑板、跳伞、热气球、蹦极、冲浪、跳伞等高风险活动,也敬请游客在旅游中的自由活动期间尽量不要去参加这些活动,如若游客坚持参与,请自行承担风险。

 

15.随时不忘对孩子的监护,景区特别是假日旅游的人较多,容易走失。 

(责任编辑:朱捍卫)
更多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