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其中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只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 二、考试题型及时长。 1.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会计基础》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题(即计算题)。 2.考试时长 每科考试时长分别为90分钟,双科连考。 三、考试大纲。 考试范围和命题依据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08〕9号)印发的大纲为准。 四、考试合格分数线。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具备免试《会计基础》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不具备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同时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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