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毕业设计中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4-03-11 16:43来源:教务处 作者:陈妙凤 点击: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检查毕业设计 (论文) 的指导和进展情况, 及时发现毕业设计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 题,, 以便制定行之有效的改进方案,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院决定在 3 月 16 日 -3 月 31 日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毕业设计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以便制定行之有效的改进方案,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院决定在316-331日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检查分自查与抽查两个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查时间:3月16日至3月27日。

抽查时间:3月28日至3月31日。

二、检查内容

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指导教师指导情况;指导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了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学生的思想状况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学生的思想状况等情况,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自查表》(见附件一)

2.教研室主任对每个教师指导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自查表》审核栏中签字。

3.各系汇总情况并形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总结》。

4.教务处组织人员对各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抽查表》(见附件二) 

四、检查要求

1.指导教师必须如实填写自查表格,如实反映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问题。

2.各系应及时向教师和学生公布自查情况及结果,针对自查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办法。

3.各系务必于4月2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自查表》《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总结》(电子稿)交教务处。

 

 

  

 

   

(责任编辑:朱捍卫)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