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毕业设计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以便制定行之有效的改进方案,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院决定在3月16日-3月31日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检查分自查与抽查两个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查时间:3月16日至3月27日。 抽查时间:3月28日至3月31日。 二、检查内容 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指导教师指导情况;指导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了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学生的思想状况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学生的思想状况等情况,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自查表》(见附件一) 2.教研室主任对每个教师指导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自查表》审核栏中签字。 3.各系汇总情况并形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总结》。 4.教务处组织人员对各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抽查表》(见附件二)。 四、检查要求 1.指导教师必须如实填写自查表格,如实反映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问题。 2.各系应及时向教师和学生公布自查情况及结果,针对自查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办法。 3.各系务必于4月2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自查表》、《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总结》(电子稿)交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