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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不应成为决定教师命运的载体

时间:2017-06-21 14:50来源:党政办 作者:林浩君 点击:
职称评审本是富国强民的方略之一,国家出台这一政策意在鼓励专业人才发挥各自不同的能力和专长,人尽其才。虽说出发点是好的,但操作过程你怎样控制和监督都容易变质。
  

又到职称申报评审季了!又是几家欢乐几家愁啊。

职称评审本是富国强民的方略之一,国家出台这一政策意在鼓励专业人才发挥各自不同的能力和专长,人尽其才。虽说出发点是好的,但操作过程你怎样控制和监督都容易变质,因为职称承载的东西太多,谁都想获得,又因为名额限制,只能有部分人获得,还因为职称要评就有"软肋",这就注定了评职中不可能没有黑手!

1、职称不仅是荣誉,更主要的是承载了涨薪的职能。大家都同样承担着学校安排的工作,自然条件该涨薪了,谁不想争取呢?于是为了获得评职名额,大家就各显神通,各施手段——有权的用权,有钱的用钱,有关系的用关系,没关系的创造关系……啥花招都用上了。权权交易,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等就成了争取名额,评上职称的必选手段了。试问同等条件下的教师,干着同等分量的工作,却因职称差异而薪酬悬殊,公平吗?是财政支付不起才让一部分人先""起来?

大家都在干着同等分量的教育工作,用评职称的方式就能评判出谁的贡献比谁大吗?教育是培养人才的工程,不仅是行为过程,更是一个思想建筑过程,其成果不是立竿见影的,往往需要相对较长的时间后才能体现出来。因此,不存在可以准确量化教育能力和业绩的标准,仅凭文凭、证件、证书、学生成绩、继续教育学分等等就能充分体现出教师的教育能力和业绩了?恐怕大众不会信服。文凭高低仅能说明从事工作时的起点高低,不能说明从事工作后的能力强弱,工作能力是在工作中锻炼出来的,是工作经历的累积,是解决问题的累积。并非高文凭就有高能力,高效率,何况高文凭低水平的人也不是个例。学生成绩、升学率、教学名次也仅是说明"教学"一方面,那"育人"方面怎么评判,别忘了教育的优劣在于""出了多少有用的人,而不是""出了多少能考试的人。我们非要评判教师能力的话,只能用胜任或不能胜任来评判。因此,同等条件下(工作年限、文凭、工作量等),承担着同等分量的教育教学工作,谁比谁强没那么明显,所得薪酬就该基于一至。不能因为他"运气好"评了职称就年薪高七八千甚至上万元啊。现实中,谁都知道,评上职称的并不比没评上职称的优秀多少,甚至不如没评上职称的也大有人在。所以:不要让职称承载过重的涨薪职能,职称本身就不够资格成为决定教师命运的载体或筹码。如果职称作为一种荣誉,适当给些奖励工资,就不会使评职的初衷变味了,就不会有那么多黑手伸进职称评聘工作中了。

2、制定评职文件的部门越多就越变味。评职称的条件有中央的,教育部的,省级的,地县的,甚至乡镇的,既有人事部门的,又有教育部门的。原本是想各级能针对地方情况制定政策,使评职更趋合理。但实际却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到了乡镇制定的政策就是针对某些人能评上职称而制定的了,今年这样定,明年又那样定。有些严重到以权某私的程度。这些文件就是报给上级备个案罢了,没人认真去审这些条款的公平、公正与否,也很不管这些条文符不符合上级文件精神就批了。执行中就算有教师反映某条某款不合情理,他们也理直气壮的说"这是反复讨论制定的,上级批准的,那能说改就改",依旧执行。

案例1: 九十年代,在科教兴国战略推动下,全国扩大初中办学规模,农村中学严重缺教师,就从小学教师中抽调能力强的到初中任教,因他们能承担相应工作,就一直留在初中任教至今。二0一六年职改时,可以评副高职称了。云南的这部分在初中任教的只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却因为省文件中"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要求,导至他们只有小学教师资格证而不能在中学申报副高级教师职称,又因为不在小学从教,无法在小学申报副高级教师,就这样把他们关在了晋级副高级教师职称的门外。如果当年他们能力差一点,不被调到初中去,他们就啥条件都符合,就能顺理成章地申报副高级职称的评审了;要是《教师法》颁布后,用人单位依法用人,把他们调回小学任教,他们也不至于无法申报副高职称的评审了。这分明是用人单位造成的,却要教师个人买单,合乎情理吗?更何况他们是工作需要而去支援初中教育,他们对地方发展初中教育是有功的。他们从事中学教育几十年了,几十年的教学经历就不如一个"资格证重要?要是他们不适应,没能力,用人单位为啥不按《教师法》规范用人,将他们调回小学任教呢?工作需要时,《教师法》管不着用人单位,到了评职称的时候,《教师法》就管得着教师个人了,说不通啊。这些教师去找他们,甚至找到了省上也无果。要么是推说他们无权管或不该他们管,要么是被保卫档在门外,随便叫个办事员来数落一通:你们调入中学后为什么不提升文凭、资格证呢?那么多人都创造了符合的条件了,就你几个没创造条件?我们也没办法,文件是依法制定的。

其实可以把这些人划归小学评职或调小学工作就可以解决评职问题了。但至今沒有人为这些教师解决问题。

案例2: 云南实行中学评副高职称没有名额限制,小学评副高职称有名额限制,也是有失公允的。

这还是省级规定就有不少值得一问之处,省级以下的规定问题就更多了。

3、各级制定文件时对老教师关注不够,过分强调这样"",那样"",导致许多老教师从低工资时代一路艰辛地走来,到要退休了还是低工资一族!就因为这样证件不符合,那样证件不符合而被关在晋职大门之外,可是能说明他们没有能力?他们对教育的贡献不大?就算他们能力水平不够高,比不了青年教师的知识结构了,但在他们年青时也是教育的顶梁柱,撑起了那个时代的教育这片天。他们为教育作出了贡献,到头来涨薪却没了他们的份!有些教师要退休了还是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他们的年薪比一级教师年薪低一万多元,比副高级教师年薪低两万多元。评职几十年了,他们与评上职称的教师比,怕是少得了一幢房子(村镇)的工资了吧。就是一级教师比副高级教师年薪也要低七八千元。这对个人来说,对家庭来说,都不是可有可无的数啊。这些老教师对教育的发展是有贡献的,应该得到晋职涨薪的机会。我们严格评职是为了规范现在,不是去规范过去,抹杀过去。应该用"老人老办法"来一次性解决这些问题,真正体恤一下低文凭,低证件的老教师们,他们应该得到应有的待遇。所以今天的各种高条件只适宜规范现在和未来,不适宜拿去要求教育界的老人们。

4、评职条件有多少,就有多少空子钻。你要求文凭那好办,大学纷纷开函授,只要交钱,时间一到,发份试卷抄抄,文凭就解决了,可水平还是原样!这是文凭之""。你要求"继续教育学分",好办,报个名,请个人替学(应付点名),最后在试卷上乱抄一通,学分来了!论文呢,只要出钱,一个月发几十篇都有人给你弄。至于啥奖状啦,教育成绩啦,名次啦,工作量啦,要造个假就更不在话下了。更有甚者,多年不上课的人员,居然也能造出一套一套的上课经历档案来评了职称。

5、既然职称要评,评就有""肋,就少不了弄权者,自然就少不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暗箱操作,裙带关系、弄虚作假……各种肮脏齐聚,无所不有。评职就成了藏污纳垢的"毒瘤"

6、为了职称评审耗了国家多少人力物力。

7、职称评审中伤了多少无权无势的一线教师的心。

8、职称评审非但不能调动教师积极性,还会导致教师的不团结,对办好教育没多大益处。

9、职称评审中给教师找出了许多花钱的道,增加了经济负担,给教师找来了许多事,教师不得不从教学中抽出时间来为评职创造条件、准备材料,分散了教学精力。

10、继续教育培训缺少系统性、科学性、学科性,也缺少严肃性、严格性。不管有用无用,安排了就要学,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成了书籍的推销商;管你学不学,交培训费就行,点名有应声的就行,继续教育机构成了传销点;试卷发下去,管你答对答错,答满就行,继续教育机构成了制假窝点。我们搞了这么多年的继续教育,对教育教学有多大用呢?学了那么多的所谓教育"新理念,新思想",改变了应试教育了?贯彻了教育方针中的"立德、树人"了?继续教育只不过是说起来动听,看起来闹热罢了。

凡此种种,说明职称评审不是一个好东西。 职称不能成为决定教师命运的载体或筹码。

因此,最好取消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制定一套符合国情的涨薪制度,并对职称遗留问题妥善处置。

要存在职称制度,就只有强化职称的荣誉功能,弱化职称的涨薪功能(涨薪另作方案),才可能使职称评审工作健康有序进行,达到设置职称制度的目的。弱化了职称涨薪功能后,评职条件特别是实际能力方面要求不是象今年刚出台的中央文件样降低标准了,而应该要提高,有就评,没就不平,达到就评,达不到就不评。因为职称主要是荣誉功能了,当然要有光环,才有含金量,才足以显示其荣誉的得之不易。一、二、三级教师,自然条件达到既可授予,副高、正高教师必须有突出贡献或超强能力,比如能著书立说之类才能申报评审等。这样,无力够着的教师自然也无怨言,大家都会心服口服。而不是象现在样,够着的人并不比够不着的人有多少区别,大多少能耐。

作者:天下虎,实用名周乾寅,男,一九八一年中师毕业分到小学任教,九二年调彝良县海子中学任教至今。

 

(责任编辑:朱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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