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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高校助学贷款通知
页面更新时间:2018-06-07 08:25  编辑:吴晓祈

      

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我省今年已全面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但也有校园地助学贷款。原则上新生和首贷的老生可以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学生可以在高校续贷校园地助学贷款,同学们可自由选择!

注:2016级的同学不可以再申请首次高校助学贷款,可回生源地申请贷款,已经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也不可以再办理高校助学贷款。

续贷的同学需上交的材料为:续贷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网上申请的时候直接导出。

首贷的同学需上交的材料为:首贷申请表(网上申请的时候导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和学生证都印在同一张纸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一式两份)。

注意:1.贷款的同学要提交本人续贷声明(约100字左右),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需经高校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否则贷款不成功。2.导出的申请表时间暂时不写。

 

 

                                    潮汕学院助学中心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