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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深圳市东方阳光教育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时间:2015-06-24 17:42来源:就业处 作者:黄晓枫 点击:
我院与深圳市东方阳光教育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624 我院“2015校园专场招聘会在学院中心广场举行。招聘会由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潮汕学院承办。

在招聘会开幕式上,学院院长助理刘教林代表与学院深圳市东方阳光教育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并现场举行授牌仪式,由魏副院长向企业授予校企合作基地牌匾。

公司简介
    深圳市东方阳光教育开发有限公司是经深圳市教育局核批
,在深圳市工商局注册的具有教育服务及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指导、策划和组织权限的校外教育机构。是深圳唯一一家获得教育主管部门核批的校外实践教育机构,被授予为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科研实践基地。公司是深圳及周边地区乃至广东全省校外实践教育领域的主力军,2009年被第六届中国教育家大会授予为“2009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公司聚集百余名教育贤才,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教研开发、活动组织、经营管理队伍。并拥有十余名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学会会员及五十多位具有国家认证资格的少先队辅导员,公司高层均为实践教育行业的创始人。以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以事业为重,以青少年成长为责,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打造了一支充满激情和活力的职业团队。公司多次荣获全国大、中队辅导员培训优秀组织奖、热心公益事业单位。在《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上被作为校外实践教育典范予以多次报道。

学院院长助理刘教林与企业代表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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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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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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