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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页面更新时间:2016-11-29 09:43  编辑:周伟芳

      

潮院教〔201616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学期教学工作日程安排,结合《潮汕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考务管理办法》、《关于对期末考试命题要求的补充通知》潮院教【2010】3号要求,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期末考试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期末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主 考:单振东
副主考:王燕娜
巡 考:张桂春 王克明刘冰青 颜惠雄 李晓艳 张文洲 黄益平 黄海宏 陈江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考务科,成员及具体职责如下:
办公室主任:周伟芳(负责学院期末考试工作的具体安排)
         成 员:操龙刚(负责考场布置及考场钥匙管理工作)
       陈晓旋(负责试卷印制分装及成绩录入工作)
       邱国平(负责试卷印制分装及阅后试卷的回收整理工作)
       尹华根(负责协助发卷及收卷等考务工作)
       罗漫芬(负责协助发卷及收卷等考务工作)
各系部、二级学院要成立本单位考试考务工作小组,系部(学院)一把手亲自指导、督办,确保本单位的考试考务相关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二、期末考试对象
2015级及2016级全体学生
三、期末考试时间及组织安排
(一)考试科目:2017年1月4-6日,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查科目:于第18周进行,由各系部、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三)选修科目:于第16周进行,由任课老师自行组织随堂考试。
四、期末考试相关工作要求
(一)命题及制卷
1.严把出题关,考试命题要结合课程特点,科学设计题型、各题型权重及题量,考试时间为90分钟,原则上考生交卷的高峰时间应控制在考试结束前10-30分钟时间段。
2.各科目考试试卷一律为两套,即A卷和B卷,要求两套试卷题量和难度相当,题型相同,重复率小于20%。由教务处考务科随机抽取其中一套试卷作为正考用卷,另外一套作为补考用卷。原则上相同教学单位不同专业相同课程应采用相同的试卷及形式进行考试。
3.严把质量关,试卷的科目名称必须与执行计划上的科目名完全一致。试卷格式请按照期末考试命题要求(附件1)并参照模版(附件2、附件3)进行设置,严禁使用曾经使用过的相同或相近试卷,杜绝试卷上出现的文字、格式等错误。所有试卷必须由任课教师签名确认,并经教研室主任及系部主任审核签名。
4.各系部、二级学院须按照学院试卷目录结构要求(附件4)统一收齐电子版试卷,于12月14、15日两天交至教务处考务科。
(二)阅卷、评分及成绩报送
1.阅卷教师要公平、公正阅卷,做到评分合理,定分规范,试卷评定中有修改之处,评卷教师必须签名确认。
2.各系部、二级学院须于考试结束后两天内将所有科目成绩登记表相关材料(含选修及考查科目)交至教务处考务科,其中,成绩登记表(附件5)电子文档发至陈晓旋老师QQ邮箱,课程考试质量分析表(附件6、附件7)电子文档发至周伟芳老师QQ邮箱。另外,各科目试卷必须按照学号顺序进行排序后装订成册,电子作业须刻录成光盘,并注明班级、科目、任课老师,装订好的试卷及光盘在下一学期开学前两周内由各单位组织复查后统一交至教务处考务科邱国平老师处。
3.成绩登统工作严格按照《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登记表的填写要求》(附件8)要求进行,教师在登统成绩时,须认真核对,仔细检查,防止漏报、错报。成绩一经报送,不得随意改动,如需改动,须在下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填写《潮汕学院学生成绩更改申请表》(附件9),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二级学院)领导同意后,经教务处复核、认定后方予更改。逾期不再受理,并按教学事故论处。
(三)监考要求
1.原则上所有任课教师均要参加监考任务,因故不能参加监考工作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由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报送至教务处考务科备案;监考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要求监考人员衣冠整洁,统一佩带工作牌;提前20分钟签到并领取试卷,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做好准备工作;监考过程严格按照监考人员守则(附件10)履行监考职责,考试结束后要认真填写“考场报告单”,做好缺考及违纪记录,并及时将试卷送至教务处考务科。
2一旦发现考生有作弊倾向应及时提出口头警告或加以制止,有作弊行为的当场宣布停考并收回试卷,在作弊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填写《考试作弊处分审批表》(附件11),并将考生考试作弊材料于考试结束后一并送至教务处考务科。
(四)考风考纪要求
1.各系、二级学院要提前做好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中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及潮汕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附件10),要求学生诚信考试,杜绝作弊。
2.如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须提前一周到教务处考务科办理缓考手续。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为方便考试期间相关工作,教务处设立临时考务办公场所,具体地点是博学楼101室,受理考试期间的签到、领卷、交卷等相关工作。
未尽事宜再另行补充通知
       注:附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至教务教学QQ群。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6年11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