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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之《经济法基础》教材变化分析
页面更新时间:2014-06-09 00:20  编辑:肖美玲

                总体变化:

经济法的内容在2014年进行了比较大的调整,主要是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增加了营改增的范围,铁路运输服务、广播影视服务、邮政业均改征增值税;第一章、第二章、第六章都有小幅度变动;第三章只是修改了一处措辞,第五章也有两处措辞修改;第七章没有变化。

详细对比:

第一章 总论

  本章总体变化不大。在第二节知识点“民事诉讼”部分有略微调整,主要包括:(1)回避制度有所调整;(2)地域管辖调整了一般地域管辖和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管辖,并增加了公司方面相关纠纷提起诉讼的管辖;(3)执行措施有稍微调整。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本章基本没有变化,只对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责任作出了调整。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本章内容没有变化,但是新教材有两处修正。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本章的变动较大,主要变动如下:(1)邮政业、广播电视业、铁路运输服务纳入营改增的范围;(2)营业税中删除了“交通运输业”这个科目,同时删除了“服务业”中的“广告业”和“仓储业”。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本章内容没有变化,只有两处名称的修改。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内容基本没有变化,只是有三处措辞和两处数字的调整。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内容基本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