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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毕业生申请暂缓就业的通知
页面更新时间:2018-05-15 16:21  编辑:蔡冰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我院就业工作的安排,我院2018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的申请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就相关申请工作说明如下:

 一、申请暂缓就业的时间及方式

(一)申请暂缓就业的时间:自即日起至530日截止(逾期不候);

(二)申请暂缓就业的方式:毕业生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即填写《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18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

 二、申请暂缓就业的对象及待遇

(一)申请暂缓就业的对象

  1.有如下情况的毕业生可考虑申请暂缓就业:

(1)参加专升本插班考试(普通高等教育的国家任务生),两年内有希望被录取者;

2)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两年内有希望被录用者;

3)两年内有可能争取到广州、深圳等大城市的户口和档案接收指标者;

   2.有如下情况的毕业生不能申请暂缓就业

 1)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

 2)未能取得毕业资格;

 3)外国籍生源、港澳台生源毕业生;

 4)已有用人单位正式接收户口和档案的毕业生。

 (二)申请暂缓就业的待遇

 1)毕业生暂缓就业的期限为两年,即20187月至20206月;

 2)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

 3)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档案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免费托管;

 4)入学前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户口仍留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

  请有需要的同学查阅详细内容并下载填写相关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