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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优”教学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页面更新时间:2016-11-27 10:15  编辑:蔡冰

      

 关于开展“三优”教学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学院各教学单位:

为加快实现学院打造“创业名校、就业名校”的宏伟目标,切实做好学院品牌建设和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鼓励创新,激励先进,根据《于加强实践性教学开展“三提高”活动的通知》(粤潮院〔20166)文件精神学院教学总体部署,决定于本学期在学院教学系统开展优秀实践教学论文、优秀实践教学课程(课堂)设计以及优秀实践教学视频”评选活动(下称‘三优’活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长:刘教林

 员:张桂春 王燕娜 操龙刚 各系部、二级学院主要领导

以上人员同时兼任“三优”活动评委。    

二、活动内容

 优秀实践教学论文、优秀实践教学课程(课堂)设计以及优秀实践教学视频三个项目的评选工作。

三、活动形式

活动分为初选和决选两个阶段,初选由系部、二级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决选由教务处进行统一安排。

四、活动起止时间

20161010-201612月28日

五、参加对象

全院所有专兼职教师(含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务员)六、活动具体实施及要求

(一)优秀实践教学论文

各系部自行安排教师撰写论文,要求紧密围绕专业实践教学来确定题目和内容,论文结构及格式请参考国家论文发表相关编写要求。(创业学院、基础部推选2篇,其它系3篇)

  (二)优秀实践教学课程(课堂)设计

各系部、二级学院进行初选后按本单位本学期开设课程数量的20%推荐课程(课堂)设计参加决选。

(三)优秀实践教学视频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本届活动要求各系部、二级学院安排相关教师录制1个视频且暂以微课形式进行,内容自定,时间长度15-20分钟,格式为MP4。

以上活动材料请于2016年12月7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教务处实训科操龙刚老师处,评选方式将采取评委单独评审与集中讨论两种途径相结合。  

七、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优秀实践教学论文:一等奖1名,奖金400元/人;二等奖2名,奖金300元/人;三等奖3名,奖金200元/人。证书各一份。

优秀实践教学课程(课堂)设计:一等奖1名,奖金400元/人;二等奖2名,奖金300元/人;三等奖3名,奖金200元/人。证书各一份。

优秀实践教学视频:一等奖1名,奖金400元/人;二等奖2名,奖金300元/人;三等奖3名,奖金200元/人。证书各一份。

进入决选但未获奖者将给予100元/人的补贴,不发证书。

(二)所有获奖作品将在网上发布,并在全体教师中进行展示,评比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系部与教师个人考评加分的依据。

    八、其他事项说明

本通知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附件:“三优”教学活动评选标准

“三优”教学活动评选标准另行发至教务教学QQ群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610月13